返回
能源电力
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政策之五:煤企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流通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提高售价
2024-09-24 03:18:2479

  近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(2022年第4号)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。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,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,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。

  例如,蒙西煤炭(5500千卡,下同)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/吨,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,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/吨,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/吨,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/吨,煤矿实际上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,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。

  相关报道

  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

  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一:目前7省区已明确煤炭中长期和现货价格合理区间

 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二:各类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

 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三:各环节煤炭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

  发改委解读煤价调控监管政策之四: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

(文章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)

  • 举报
扫一扫访问当前网页
关闭
同类行情